服务介绍
▌申报条件:8月20日前
▌补助资金:20万元
▌申报条件:
1、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00 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 件;高校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200件,且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0 件;科研院所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0 件,且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 件(PCT 专利申请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2 抵算);
2、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企业2018 年度利税总额原则上不低于800 万元。对属于全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行业前3 名),可不受利税总额限制;
3、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及技术中心)应具有相似或相关的技术领域,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4、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1 名(含)以上人员经过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优先支持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的企业;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具有较高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专利代理、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从业人员不少于15 人,其中,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不少于5 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2018 年知识产权服务收入不少于300 万元,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信誉度较好;具有良好的服务经验,参与实施过省级知识产权项目的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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