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介绍
▌申报条件:6月30日前
▌申报条件:
(一)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符合产业、环保、质量政策;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三年以上,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三)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或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产品或体系已获得许可、认证或注册;
(四)提供的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合格或工程、服务达标;
(五)企业的主导产品、工程或服务科技含量居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并拥有注册商标;
(六)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七)获得徐州市质量奖称号并具有2名以上卓越绩效模式企业自评师、1名以上首席质量官。
(八)已获奖企业不再申报,集团公司以下属企业申报时,原则上,每年只推荐一家所属法人单位或法人分支单位申报。
有以下行为的企业或组织不具备申报资格:
(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等质量安全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用户投诉;
(二)近三年内有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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