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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双创计划”双创人才

办理类型: 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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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400-1010-227

服务介绍

▌申报条件:

1、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学位),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文化创新类、高技能创新类学位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境外引进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和取得发达国家医师执业资格卫生创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近三年内引进到我省创新创业,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4、申报企业应于上年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5、创新人才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且入选后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已获部门、市、县(市、区)、园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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